第四百八十四章 停车场(1 / 3)
车子在警戒线外面停下,引擎熄火,车门拉开。
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跳下来,脸上带着那种常年在实验室里泡出来的苍白,穿着深蓝色的工作服,手里拎着一个银色的大工具箱。
正是第四中队合作的鉴证科人员...
街对面,一棵光秃秃的梧桐树下,停着一辆深蓝色的雪佛兰Suburban。车窗半降,露出半张侧脸——颧骨高、下颌线紧,右耳垂上一枚细小的银环在灰蒙蒙的晨光里一闪。
韦斯利脚步没停,却把右手缓缓插进大衣口袋,指尖无声地触到那枚绒布盒的棱角。他继续往前走,步伐未变,只是肩胛骨微微绷紧,像一头察觉风向的狼,不动声色地调整了呼吸节奏。
那辆车没动。车门也没开。但韦斯利知道,对方在看自己。
不是路人,不是巧合。那辆Suburban的牌照是弗吉尼亚州的,但前保险杠右侧有一道几乎被磨平的浅痕,呈斜向弧线,像是被某种带钩状物刮擦过——这痕迹他见过,在洛杉矶警局物证科去年一份未公开的备忘录附件照片里:三起连环盗窃案中,嫌犯驾驶的车辆同款同痕,案发时间集中在十一月上旬,目标全是高端珠宝店,但全部未遂。FBI内部代号“灰隼”,嫌疑人画像至今模糊,唯独这道痕被列为关键特征之一。
而此刻,那道痕就在他眼皮底下,静默如伏击。
韦斯利没回头,却在路过街角一家关着卷帘门的面包店时,左手拇指悄然按下手机侧键,屏幕亮起一瞬,又迅速熄灭。他没解锁,只用了重压触发——这是他和蒂法约定的紧急信号之一:若手机在无操作状态下连续两次亮屏,即代表“异常跟踪,需确认”。
他继续往前走,拐进一条窄巷。巷子两侧是红砖老墙,堆着几只空纸箱,墙根处结着薄霜。他脚步放慢,靴子踩在冻硬的落叶上,发出细微的碎裂声。身后,巷口光影晃动了一下——有人跟了进来。
韦斯利忽然停下,弯腰系鞋带。
动作自然,缓慢,右手始终插在口袋里,左手绕过鞋面,手指却借着身体遮挡,飞快在手机背面划出三下短震——那是他们私定的摩尔斯简码:SOS。
系完,他直起身,抬手整理了一下围巾,视线扫过左侧墙面——那里钉着一块褪色的金属标牌,印着“1947·CITY WATER MAINT.”字样。他多看了半秒,记下锈迹走向与铆钉松动程度。这不是习惯,是本能:任何可作参照的固定物,都可能是后续定位或反制的坐标。
他重新迈步,脚步比之前略沉。
巷子尽头是一条横向小街,停着两辆送货卡车。韦斯利没走向主路,反而闪身钻进卡车之间的狭窄夹道。那里光线更暗,地面有积水反光,倒映出他身后半米处的一双黑色工装靴——靴尖距他后脚跟仅三十厘米,稳得像尺子量过。
韦斯利忽然抬手,摘下左耳耳机(其实没插线),对着空气说了句:“喂?蒂法?信号不好……你刚说什么?”
声音不大,却足够清晰。
身后那双靴子顿住了。
韦斯利没等回应,立刻把耳机塞回口袋,转身,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困惑与一丝被打扰的不耐:“抱歉,先生,您是在跟着我吗?”
那人站在夹道入口,身高约一米八五,穿深灰色连帽衫,帽子压得很低,只露出下颌与半截鼻梁。他没说话,右手插在裤兜里,指节轮廓在布料下微微凸起。
韦斯利笑了下,右手仍插在大衣口袋,左手却抬起,摊开掌心:“要不,您先出示下证件?我是洛杉矶警察局一级警探,正在弗吉尼亚执行跨辖区协查任务——如果您是本地执法单位,我们或许该交换下联络方式。”
连帽衫男人喉结动了动,终于开口,声音沙哑:“史蒂文斯先生,您买戒指的样子,不像在求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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