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7章 还是好人多啊(2 / 6)
练两周就能上战场,但这次却不知怎么的,他们在这里训练了快两个月了,都还没有看到敌人在哪。
时值深冬,这里又冷又湿。
拉曼裹着厚厚的棉衣,也时常被那股钻骨的寒气冻得浑身哆嗦。许多战友因为靴子整日泡在冰冷的泥水里,脚上都生了冻疮,每天训练结束之后,营地里都是一片骂娘。
不过拉曼不在意这个。
他是个特能吃苦的人,来自坎贝尔公国最穷的村庄,不同于那些娇生惯养的市民。
给德里克伯爵干活也就管一口饭,而且还吃不太饱,换作冬天还得揣一点南瓜干在身上,饿醒的时候啃两口。
大公陛下的动员不但给钱,还发衣服,虽然市民们也会揣些家里带来的糕点在身上,而且也是晚上偷偷吃,但明显不是为了充饥。
至少拉曼没有,他也没饿着。
除了能吃苦之外,他心中大多数的苦楚,都被他怀中这件新奇的武器带来的兴奋感冲淡了。
他打小就喜欢摆弄父亲那吓唬鸟的鸟铳,对火枪一点也不陌生,却从没见过这么厉害的玩意儿。
拉动枪机旁那根短短的金属拉杆,轻轻吹一口气,便能将没烧干净的纸壳吹出。
接着塞进一颗包着火药的纸壳弹头,再把拉杆猛地推回去,就能完成下一发的装填。
这种步枪甚至不用清理枪膛,也不用慢吞吞地往里面倒火药,合上闭锁就能打!
由于推拉杠杆时,闭锁会发出“叮”的一声脆响,因此士兵们私下里也调侃它为“叮叮步枪”,而那些山地人则不知为何称它为“牛子步枪”。
不过甭管别人怎么称呼,拉曼还是更喜欢它的正式名称——“罗克赛1053年步枪”。
这个名字来自“罗克赛·科林”亲王,由雷鸣城的庞克枪械制造厂生产。
握着亲王的枪作战,让他感到与有荣焉。
在许多坎贝尔士兵的心中,这位慷慨、仁慈、又对艾琳公主一往情深的帝国亲王,早已经被他们当成了自己人,就像他们所有人的女婿一样。
在无数坎贝尔人心里,那位殿下仅次于他们尊敬的爱德华大公,以及艾琳公主。
“快看!亲王殿下来看我们了!”队列中,一个士兵压低了声音,兴奋地嚷嚷了一句。
拉曼抬头向不远处看去,眼中顿时露出惊讶的表情,没想到尊贵的亲王殿下居然也来了这片沼泽。
不只是正在训练的小伙子们看见了亲王,他们的百夫长显然也看见了。
这个平日里吊儿郎当的家伙,此刻把胸挺得老高,活像一只骄傲的公鸡,激动得满面红光。
“都给我打起精神来,坎贝尔的小伙子们,把你们的腰板挺直!”
百夫长扯着嗓子,在队伍前来回踱步,响亮的声音在沼泽上回荡。
“……把我们昨天练过的东西给亲王殿下露一手!让科林公国的兄弟们瞧瞧,他们盟友的本事!”
一只只眼睛瞪如铜铃,回应他的是士气高昂的呐喊。
“是!百夫长!”
跟着大伙们一起喊了一嗓子,拉曼深吸一口气,屏住呼吸,将腰间的枪弹袋整了又整,确保万无一失。
不远处的高坡上,亲王殿下果然停在了那里,怀中抱着一只巨龙幼崽,面带微笑地望着这边。
那只幼龙似乎也睁着好奇的眼睛,瞧着他们的方向,就像在看什么新奇的玩意儿。
“全体士兵!”百夫长拔出了指挥刀,嘴里呵出热气,脖子上青筋爆起,“目标,前方百米木桩!压制火力预备——”
听着军乐手急促的鼓点声,拉曼迅速举枪,将准星套在了那根粗大的木桩上,压抑着渐渐加速的心跳。
“开火!”
随着队长的一声令下,拉曼扣动了扳机。
“砰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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